2024年,税务总局以“持续提升效能 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意见中针对“新设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的服务举措进一步升级优化。Q:新设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是什么呢?A: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将新设立企业纳入到参与纳税信用评价范围,这里的新设立企业是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